第二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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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农机由业主自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机务管理参照苏联管理模式,在国营拖拉机站和机电排灌站试行。机车工作有记录,定时进行保养。
1956年,执行省农业厅拟定的机务管理制度。 1958~1960年,拖拉机下放到人民公社管理。1960年4月,岳阳县新墙公社制订排灌机械管理办法。1961年4月,岳阳县农业机械站制订《排灌机械经营管理办法》,为境内最早的县级机务管理规章。5月,岳阳县农机局在湘潭专署农机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油、水、气、电、操、安、保、管、修、革十字规章,通俗好记,很受机手欢迎。各县均参照岳阳县模式。
“”中,多数县、区农机管理机构被撤销,机务规章停止执行,机具技术状态变差。1975年,大、中型拖拉机的平均完好率为68%,手扶拖拉机平均完好率为67%。1972年,地、县农机局恢复后,机务管理工作逐渐步入正轨。80年代,开展农机保养升级赛,组织农机设备普查、机手技术考核、动力功率油耗检测等活动,促进了农机技术状态的提高。 90年代,全市拥有功率油耗同步检测仪14台、不拆卸检查仪24台、电子检测仪1台。农机部门对机具每年进行仔细的检测、调修,使机车功率恢复,油耗降低,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0年代,农机用油直接由省农业厅和省石油公司分配指标、岳阳石油站直接供应。1961~1977年,农机用油实行计划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平衡分配。1977~1983年,农机用油由农机、商业、供销三家协商,联合下达指标。但由于农机用油供求矛盾突出,地区农机局总结推广湘阴县的“切块包干,定量供应,一年一度,分季安排,分月供应,节余归己,超过不补”和平江县“凭证发票、凭票供油”等管理办法和制度,较好地保证了农机作业重点项目和抗灾用油的需要。
1984年,农用柴油始由省戴帽下达指标,地、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商业部门负责调运、供应。1985年1月,地区农机局召开全区管修工作会,提出“努力推行管、供、用一条龙体制”。汨罗、华容、湘阴、岳阳、临湘、平江等县由乡镇农机站供油。90年代,全市农机柴油分配管理工作得到一定的改善,分配更趋合理,兴办156个供油点,年供油量达2万多吨。 1994年,国家取消农用柴油平衡计划指标,全部改为市场行情报价,增加耗油成本1倍多,加重了机手负担。
国营拖拉机站事业经费岳阳、临湘、华容3县国营拖拉机站成立后,其事业经费来源有两部分:定额流动资金由国家预算拨给,季节性储备和临时性需要的资金,则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另一部分是作业收费。
公社农机站事业经费60~70 年代,公社农机站事业经费大多数来自作业收费。1979年,各县农机局给每个公社农机站拨一个管理人员的工资,后纳入地方财政渠道正式下拨。1980年, 《农业机械部农村人民公社农机站、生产大队农机队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人民公社要根据农机事业发展的情况和自己的财力,拨给农机站、队储备油料、零配件和生产周转的流动资金。
市、县农机局经费来源80年代前,各县农机局事业费及地区农机局事业费来源主要靠国家拨款。县农机局作为一级拨款单位,逐年由地方财政部门拨给农机事业费。80年代,各县农机局除国家拨事业费外,另一部分是有偿服务收入,数目较大,在整个事业费中占较大比例。1989年,全市农机部门共创有偿服务收入710万元,除缴税9.2万元外,获纯利136万元,弥补事业费不足。
50年代,农机安全由农业、水利等业务部门管理,公安部门兼管,农机安全事故较多。1959年,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发证,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1972年1月改由交通部门发证,农机管理部门配合。1983年,国务院明确农牧渔业部负责拖拉机在田间和乡村道路上作业的安全监理工作,并负责拖拉机及驾驶员的检验、考核和核发牌证。1984年1 月,地区、县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站),配备专职安全队伍,乡镇农机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初步形成农机安全网。同年5月,省政府发出《关于农村拖拉机的管理和经营运输上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农村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拖拉机,统一由农机部门管理,由县以上农机监理站负责检验、报户、过户、换发牌证手续,并按规定对司机进行考试、考核、年度检审、安全监理等工作。1995年,全市有农机安全管理干部、职工265人,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所配有专用车辆,通讯设备逐渐完备。同时,加强与公安、交警、工商、保险等部门协作,不断理顺农机监理工作关系,逐步形成以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是年,境内贯彻《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业机械事故解决的方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走上法规化,安全事故年年在下降。1999年,全市年检15734台,合格率91%;审驾驶员13125人,年审率92.5%;发生大小农机事故147起,已处理137起,处理率 93.2%,调解率96%,创历史最好水平。
1949~1957年,农业机械均属省有关部门直接管理,境内抽水机和拖拉机的修理与管理、使用主要由省总站负责。
1958年,农业机械管理权限下放到人民公社, 农机修理与使用的矛盾突出,其时岳阳县拖拉机修配厂、汨罗江农场、黄盖湖农场、君山农场相继建立农机厂。但许多农机具仍得不到及时修理。湘阴县损坏南昌造 20千瓦柴油机滤清器空心螺丝与高压油管则要到南昌请求解决。1959年,境内投资59.11万元建立平江县农机厂、湘阴县机械厂、华容县机械厂、临湘县机械厂。1962年,各大型机电排灌站和拖拉机站及部分县农机局设立保修车间。1963年9月,省农机局批准将岳阳县拖拉机修配厂作为湖南商品粮基地农机大修点进行扩建,投资90万元扩建厂房,添置设备。该厂有生产工人152人,修理车间840平方米,负责岳阳、临湘2县及湘阴、平江县部分农机大修任务, 为岳阳地区农机修理行业的中坚力量。1965年,专署投资7.16万元建立五里牌保修车间、湘阴县和平闸保修车间、岳阳县农机局保修车间,并配备必要的修理设备。
60年代末,因受重制造、轻修理的影响,农机厂生产转向,农机修理与使用的矛盾突出,保修车间已担负不了繁重的保修任务。群众戏说:“没有机器想机器,有了机器愁修理,等到机器修理好,农事季节过了期。”1970年6月,恢复地区机械工业局,农机修理由机械工业局负责,农机部门以国营拖拉机站和国营机电排灌站保修车间的设备和技术力量等为基础,改建成县农机修配厂。
1974年2月,县、农场农机修配厂15家,设备445台(套)。这些厂一边担负着农机修理的重担,一边扩大建设,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成为境内农机修理骨干企业。1979年后,机械行业生产趋于饱和,县农机修配厂的计划产品被压缩,仅汨罗县农机厂(后改为柴油机厂)、岳阳县农机厂、平江县轴承厂和潜水泵厂继续生产农机产品外,其余各厂都转产。90年代,各厂均成为独立法人企业。
社、队修理网点1969年,临湘县江南公社建立农机厂。1971年,华容县逐步建立三级农机修造网,21个公社,社社建立农机修配厂,其中有18个公社的农机修配厂有三床(车床、刨床、钻床)、一机(电焊机)、一锤(锻压锤),60%的大队建立农具修理组。1973年,地区下拨公社农机修配厂三床一机80台,县和农场配给公社、分场修配厂三床一机303台。为了支持重点修配厂购置修理设备,地区还拿出15万元投资到6个县的7个公社修配厂,共购置14台机床设备。1975年,境内 207个公社已建修配厂181家,有修理人员5400人,拥有机床设备937台,拥有三床一机的公社58个;3010个大队,已建修理点1100个,占大队数的36.5%。80年代,乡、村农机修理网点逐步发展。1982年拥有各种设备1183台,其中车床298台、刨床95台、钻床276台、其他金属切削机床206台、锻压设备73台、修理试验设备30台、其他修理设备205台。乡、村修理网点坚持服务上门,深入村组和机埠,担负境内80%以上机械维修任务。随着农机经营体制的变化,农机维修专业户也在全市各地崛起。1999年,境内农机维修专业户已发展到1102家、2586人,拥有各种修理设备 16164台(套),年修农机具14.6万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