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社会招聘9人公告
时间: 2024-08-08 05:36:00 | 来源: 欧宝体育官方网站
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滁州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是全市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投融资平台。依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本次共招聘9人,其中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部招聘1人,子公司招聘8人。参加本次招聘的子公司分别是:滁州市兴明矿业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计划招聘4人);滁州市兴全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计划招聘3人);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计划招聘1人)。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专业审查依据教育部专业目录)。
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精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及《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网址:、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寸彩照电子版1张(尺寸统一为3.5cm*4.5cm)等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应聘人员发送邮件请务必使用统一邮件标题格式,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例:01岗某某某),如需补充材料请将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补充材料(例:01岗某某某补充材料)。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将相关报名资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经初审,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固定电话方式通知。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应聘人员登记表》(需本人签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各1份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注:本次招聘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设合格线,若参加面试人员均未达到录用要求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优先条件确定,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程执行。面试后3天内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及其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根据《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出现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聘用人员放弃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视情决定是不是递补。
1.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部招聘岗位与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按《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子公司招聘岗位与相应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按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2.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 应聘人员一定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招聘单位统一使用固定电话与应聘人员联系,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没办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 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问题导致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应聘人员一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规定,如近期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存在接触新冠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的人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包含出国出境史)等情况,一定要如实告知招聘单位。